政府管制的一般成因
管制是西方的一个概念,也就是使你按照某种规则行事。好比说,一个企业的定价高于正常的边际成本,可能对社会造成效率损害,于是通过价格管制使得企业行为接近理想性竞争所能达到的行为,避免社会福利损失。通常,西方的管制只是给你提供一个市场竞争的框架。也就是说,它制定一种规则,你只能在这种规则下运转。
相比之下,政府干预走得更远,它是让政府行政部门而不是让你自己去决策的一种博弈规则。另外,政府之所以直接对企业决策进行干预,往往为的是达到政府想要达到的非经济目标。这个目的可能与市场竞争和社会福利目标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完全偏离了市场竞争和社会福利目标。
经典管制理论所分析的管制成因
西方在工业革命之后,奉行的是自由市场制度的原则,人们相信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会完善地引导着经济运行,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后达到全社会福利的最优。
后来,政府也好,消费者也好,经济学家也好,认识到市场本身可能存在着不完善,这个不完善会使得个人利益最大化行为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生产者可能损害消费者,或者对社会中交易的第三方造成损害。
一类情况是信息不对称。比如说卖者坑蒙拐骗,买者不知底细。这在药品市场最典型,所以美国成立了专门针对食品和药品市场进行管制的食品医药管理局。
另一类情况是外部性。企业得到了全部的好处但有一部分成本它没有承担,像企业排放污染就是这样,政府为此制定各类标准来限制企业排污。
再就是企业的市场运作,可能会采取一些反竞争的行为。比如说,几个企业联合起来搞"卡特尔"定价,或者垄断企业制定垄断价格剥削消费者。
从根本上讲,西方的管制是对他们所认为的正常的市场运转出了问题后的一种纠正,西方人心中的基本理念仍然是怎么去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怎么使市场更加有效地运转。他们普遍同意,自由签约是最重要的,只要交易双方的协议不形成对第三方的损害,管制就没有必要出现。只有在市场运转会形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时,才需要有政府管制。
但是,我们不能由此简单地推断管制一定能解决这些问题。过去简单地推论,只要市场有毛病,政府就应该管制。但国外几十年管制的经验、大量的案例已经证明,管制可能比市场做得更坏而不是更好。我们必须清楚,并不存在一个最优选择,我们只能选择次优。我们不能看到市场有毛病,就简单地认为政府应该去管制。
我们不能否认管制有一定的理论合理性。但要进一步问,你管制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你的管制建立在什么样的管制动机基础上?另外,你的管制究竟能不能达到效果?
我们讲市场可能会不完善,交易当事人可能会对第三者造成损害,而他本人不顾及这种损害,这只是指出了市场本身有不完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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